“泉心护未” | 泉州中院在全省首设家庭教育指导暨心理观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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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启航
“泉心护”家庭教育指导
暨心理观护中心
揭牌成立!
揭
牌
3月3日上午,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和第二个“女法官国际日”即将到来之际,“泉心护”家庭教育指导暨心理观护中心揭牌仪式在泉州中院举行。泉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姚丽青,泉州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骆春玲共同为新成立的中心揭牌。
姚丽青院长与骆春玲主席共同为“泉心护”中心揭牌
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等十家未成年人保护联盟成员单位领导,特邀单位市第三医院领导,基层法院分管领导,部分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观护师代表共同参加。泉州市人大代表陈翔、骆志森受邀出席仪式。
新设立的“泉心护”家庭教育指导暨心理观护中心是泉州中院树立和践行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全面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创新举措,首次将“家教督导”“心理测评”两类涉审判事项与“家教指导+心理疏导+社会观护”三类司法延伸服务有机融合,积极联动未成年人保护联盟成员单位同向发力,广泛吸纳“法、医、校、家、社”多方力量同心共为,打造多元型、精准化、全链条的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导护中心。
泉州中院主动延伸家教指导、心理疏导、社会观护三类司法服务的创新举措,旨在畅通家庭教育指导渠道,通过心理观护来修正涉案未成年人的人生轨迹,切实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合法权益,从源头化解婚姻家事矛盾以及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1
聚焦“分门分类”
全覆盖家庭教育指导
升级优化前期家教指导工作机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家庭子女等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
2
聚焦“分层分级”
全方位心理观护救助
采用个案差异化心理观护模式,通过心理测评、心理干预、心理疏导、心理矫正等措施,为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和司法服务提供专业支持。
3
聚焦“分阶分段”
全流程工作管理模式
根据个案实现分阶段心理干预及审判全程心理观护。
泉州中院与泉州市第三医院现场签署《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测评与矫正体系共建协议》,就心理测评、评估报告、司法鉴定、联席联络等合作项目达成框架共识,为“法+医”合作搭建互动平台。
参会领导为泉州中院首批特聘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观护师代表颁发聘书
特聘家庭教育指导师将协同相关单位、社会机构共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发展。
特聘心理观护师将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科学评估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并提出采取心理干预、心理疏导、心理矫正等措施方案,为全市法院全面履行少年家事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提供专业支持及审理参考。
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参加了“泉心护”家庭教育指导及心理观护工作座谈会。座谈旨在总结经验、查找短板,探索推进全市家庭教育指导及心理观护协同发展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
● 市第三医院参会代表
● 市检察院参会代表
● 市关工委参会代表
● 市人大代表陈翔
● 市人大代表骆志森
● 特邀家庭教育指导师曲燕
● 特邀心理观护师高强
● 特邀家庭教育指导师何国祥
● 特邀心理观护师许珍霞
● 特邀心理观护师宋洪彦
● 特邀心理观护师蔡姝颖
座谈中,市第三医院、市检察院、市关工委等单位代表和市人大代表陈翔、骆志森,家庭教育指导师及心理观护师代表分别从法医协作、法检联动、家庭教育指导及未成年人心理观护等方面作了发言。
会议制定印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及心理观护工作规程》,对受案范围、工作流程、“两师”选任、管理保障作出制度规定。
保护好未成年人是一项神圣的“朝阳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这项工作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少年家事审判工作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实质运行“泉心护”家庭教育指导暨心理观护中心,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心理疏导、社会观护三类司法延伸服务,力争从源头化解家事纠纷、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驾护航!
供稿:民四庭(少年家事审判庭)
撰稿: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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